根据江门市财政局《关于执行广东省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0年版)有关事项的通知》(江财采购〔2020〕32号)、《江门市农业农村局(市委农办、市乡村振兴局)采购管理制度(试行)》等相关规定,江门市农业农村局以自行公开采购方式对2023年江门好米十大品牌评审服务项目进行挂网公开采购,现将采购须知公示如下:

  一、简要说明

  1.项目名称:2023年江门好米十大品牌评审服务。

  2.本项目最高限价:人民币拾万元整(¥100000.00 元),此预算金额为采购报价上限,报价超过上限为无效投标。

  二、投标人条件

  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投标人要求为国内独立的事业法人或独立企业法人。

  3.投标人近三年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备注: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4.供应商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查询信用记录,截止时点为投标报名截止当天(可提供截止前三天内截图);我局将拒绝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三、项目范围及具体要求

  1.服务范围:负责2023年江门十大好米品牌评审活动的策划,宣传(活动前、中、后期)和筹备开展。对参与活动的品牌大米进行收样,收取参评品种的文字介绍、视频和图片,编辑短视频,开发投票平台进行网络评审,并组织线下专家评审活动的开展。

  2.具体要求: 评审采用网络评选和专家评分两种方式,网络评选占20%,专家评分占80%,通过综合评审选出江门好米十大品牌金奖3名、银奖3名、铜奖4名。

  3.完成期:9月18日前评出江门好米十大品牌结果。

  四、付款方式

  分两期付款,签订合同时先付总价的30%作为项目启动经费,项目完成后,经验收合格付清余款。

  五、投标须知

  1.本项目自2023年8月22日至2023年8月24日(3个工作日)在江门市农业农村局门户网站公示。

  2.项目投标时间为2023年8月25日上午9:30-10:00时。

  3.投标文件(一正四副),密封,送至江门市蓬江区农林横路1号701室。

  4.开标时间另行通知。

  5.开标地点:江门市农业农村局(江门市蓬江区农林横路1号)。

  六、评分方式

  我局组织评审小组对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公开唱标,评审过程需有两家以上(含两家)符合资格条件才能继续评审,对照评分细则打分,根据评审人员打分情况得出平均分,平均分最高的成为中标商。最高平均分相同的,以价格低的为中标商。不足2家符合资格条件的,将重新进行采购。

  七、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江门市农业农村局。

  2.地址:江门市蓬江区农林横路1号。  

  3.联系人:曹先生,联系电话:3887676。      


  附件:2023年江门好米十大品牌评审服务项目采购评审方案.docx



江门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