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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规定,江门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二次会议于2026年2月1日通过:

  决定任命:

  张海为江门市生态环境局局长。

  决定免去:

  廖辉文的江门市生态环境局局长职务;

  郑少强的江门市农业农村局局长职务。

  免去:

  李云龙的江门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现予公告。


江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6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