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办事处、各相关企业:

  现将《江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江门市促进工业企业上规模专项资金(第二批)申报审核工作的通知》(江工信中小〔2022〕64号)转发给你们,请各街道通知辖区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请符合条件的企业按要求提交申报资料。

  一、奖励对象及奖励标准

  对2020年“小升规”且在2021年工业增加值增长超过10%江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文件(含10%,下同)、2019年“小升规”且在2020年及2021年每年工业增加值增长均超过10%的工业企业进行奖励,每家企业奖励10万元。

  二、奖励条件

  奖励对象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在江门市行政区域内办理商事、税务登记,依法经营和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健全的管理及财务制度。

  (二)按规定申报纳入企业一套表联网直报,并经相关部门审核确认。

  (三)近三年内信用良好(没有被纳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发生重大安全、环保、质量事故。

  三、申报材料
(一)江门市工业企业“小升规”奖励资金申请书暨承诺函。

  (二)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注明与原件一致)。

  (三)企业无失信记录的证明材料(可在“信用广东”网站下载信用报告)。

  四、申报时间

  请符合条件的企业于2022年8月5日之前将将申报材料纸质盖章版(一式二份)及扫描件报送我局企业服务股(区政府2号楼5楼2507室)并登录“江门市惠企利民服务平台”(网址https://jht.jiangmen.gov.cn/#/home,简称“江惠通”平台)台进行线上确认。

  

  附件:江工信中小202264江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江门市促进工业企业上规模专项资金(第二批)申报审核工作的通知.zip

  


江门市江海区经济促进局


  2022年7月25日

  (联系人:赖小姐,电话:38977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