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0届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以下简称第130届广交会)出口展展位申请于2021年4月26日启动。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展览时间及形式
第130届广交会拟于2021年10月中下旬举办。如条件允许,将尽最大可能恢复实体展,线上线下融合办展。具体举办形式与规模将综合疫情形势、防控要求等因素确定。
二、展出内容板块
按现有十六大类商品开展展位申请,分别为:电子及家电、照明、车辆及配件、机械、五金工具、建材、化工产品、新能源、日用消费品、礼品、家居装饰品、纺织服装、鞋、办公箱包及休闲用品、医药及医疗保健、食品。
参展展品范围详见附件1。
三、展位申请起止时间
品牌展位确认申请、一般性展位申请时间均为4月26日—5月20日。
四、展位申请流程
广交会出口展展位分为品牌展位和一般性展位。请登录广交会“参展易捷通”系统(https://exhibitor.cantonfair.org.cn/),登记、确认公司及展品信息,进行展位申请。完成网上申请登记后,请与所属市(区)商务主管部门(联系方式详见附件2)联系办理后续相关事宜。
(一)品牌展位。
第130届广交会仅对企业自愿申请退回和大会收回的品牌展位进行调整安排。属第129届广交会品牌展位参展企业,请按原品牌展位的对应展区与数量,确认第130届广交会品牌展位申请,打印参展申请表一式三份(路径:展位申请——我的展位申请——品牌展位确认申请)加盖公章后报所属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如确认退回全部或部分品牌展位,请同步书面提交加盖公章的退展位申请(确认申请时系统自动生成)报所属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各市(区)商务主管部门收到企业退展位申请后统一书面报江门市分团。逾期未确认的视为放弃品牌展位。
根据广交会品牌展位动态调整机制,非品牌企业可随时向所属市(区)商务主管部门书面提交、补充或更新品牌展位申请材料,按评审得分递补至品牌展位候选企业名单。
(二)一般性展位。
有意参展且符合广交会参展资格的企业(参展资格标准详见附件3),请按展品目录在线填报对应展区展位申请信息,打印参展申请表一式三份(路径:展位申请——我的展位申请——一般性展位申请)并加盖公章后,连同企业营业执照、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如有联营单位的提供联营单位营业执照、增值税发票、供货协议等材料一并报所属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后,参展申请方正式生效。
第三期中央通道展位接受地区特色产业集群参展申请(仅限除食品外的第三期展区类别)。请有需求的地区特色产业集群向所属市(区)商务主管部门提出,并由各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审核后于6月10日前向江门市分团提出书面申请(附地区特色产业集群书面申请材料)。
(三)新能源、宠物用品展位。
有意参展且符合广交会新能源、宠物用品展区展位使用条件的企业,请根据“参展易捷通”系统填报步骤,登记确认公司及展品信息,在线提交有关申请材料,按展品目录提交对应展区展位申请(路径:展位申请——我的展位申请——一般性展位申请),并将国内销售额证明与加盖公章的参展申请表(一式四份)报所属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审核。各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将企业申请材料(一式三份)统一报送江门市分团。除国内销售额证明和参展申请表外,其他申请材料均以线上提交为准。具体详见附件4。
五、注意事项
(一)受疫情影响,第130届广交会举办形式未定。实体展可能将以促进国内国际双循环、内贸外贸一体化为主,重点邀请境外机构/企业驻华代表、跨境电商、境内采购商(包括大型百货、连锁超市、各类采购企业等)。请务必认真填报参展需求。
(二)请按照系统提示,详细、如实填报有关信息。如在申请填报中遇到问题,可参阅“参展易捷通”系统首页“通知公告栏”的操作指南,或及时联系广交会客户联络中心(4000—888—999)解决。
(三)展位申请时登记的展品将不在广交会官网展示。如需维护广交会官网展示的展品信息,请在获得展位安排后登录官网“云展厅管理”系统进行相关操作。
(四)申请的展位属实行展品专业分区的展区时,须根据主要展品类别(占本企业展品60%以上),如实申报对应展品专区,以方便采购商准确查找目标展位,提高参展成效。
(五)第130届广交会参展费用标准另行通知。
六、特别提醒
(一)企业网上参展申请生效不代表获得展位。展位安排将根据广交会出口展展位安排相关办法确定,安排结果以 “参展易捷通”最终公布展位号或各市(区)商务主管部门通知为准。
(二)“参展易捷通”为广交会官方唯一展位申请渠道。展位申请相关事宜请先与所属市(区)商务主管部门联系。所有参展事宜,包括缴纳参展费用、办理证件等,均须通过所属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办理。广交会出口展不委托除交易团以外的任何单位或个人代理任何展位申请、安排等事宜。请企业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特此通告。
附件:1.广交会出口展参展展品范围
(https://www.cantonfair.org.cn/news/article/5ef18167e1f63763c7445470)
2.江商务贸发2021047号附件2——各市区交易团联系方式2021-04-26.xls
3.广交会出口展参展企业资格标准
(https://www.cantonfair.org.cn/news/article/5f6011ede7317d1e762c7912)
新能源、宠物用品展区展位申请相关说明
(https://www.cantonfair.org.cn/news/article/60861af665fc290110008195)
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江门市分团
(代 章)
2021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