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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7月30日至2024年8月30日,我局通过江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关于征求江门市地方标准<行政规范性文件评估规范(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告》,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建议。期间共收到反馈意见建议2条,相关内容和采纳情况详见附件。

  特此通告。

  附件:江门市地方标准《行政规范性文件评估规范(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采纳情况

江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9月2日

附件

江门市地方标准《行政规范性文件评估规范(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采纳情况

序号

意见建议

采纳情况

1

在封面中文标准名称的下面补充标准的英文名称,并注意标准英文名称的字体和格式。

采纳

2

第3章术语和定义中,在“术语”后补充英文对应词,并注意英文对应词的首字母应小写。

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