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江区、江海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

   为推进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全面提升我市农业品牌建设水平,现结合实施《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门市农业品牌培养奖励办法〉的通知》(江府〔2023〕10号)开展2023年度江门市农业品牌培育奖励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网上申报。请各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主体进行网上申报工作,按要求于2月29日前在江惠通平台(网址:https://jht.jiangmen.gov.cn/#/home,申报账号自主注册开通)完成网上申报工作。

   二、完成初核。各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须于3月18日前完成初核工作并完成网上审核,提出书面意见连同《2023年度农业品牌培育奖励申报主体信息汇总表》(盖章)报送我局复核,并将通过初核的奖励申请表和佐证材料一式三份(盖章)寄送至市农业农村局农产品质量安全与市场信息化科。

  

   附件:1.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门市农业品牌培育奖励办法》的通知(江府〔2023〕10号)

               2.2023年度江门市农业品牌培育奖励申请表

               3.2023年度农业品牌培育奖励申报主体信息汇总表

  


江门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1月9日


  (联系人:梁小姐,联系电话:3887657)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相关附件

附件1:32、关于开展2023年度江门市农业品牌培育奖励申报工作的通知.pdf点击下载

附件2:附件1:江府〔2023〕10号(江门市农业品牌培育奖励办法).pdf点击下载

附件3:附件2:2023年度江门市农业品牌培育奖励申请表.doc点击下载

附件4:附件3:2023年度农业品牌培育奖励申报主体信息汇总表.doc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