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我局拟就服务外包、服务贸易和家政重点企业统计监测委托服务项目进行公开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江门市商务局服务外包、服务贸易和家政重点企业统计监测委托服务。

(二)预算金额:10万元。

(三)最高限价:10万元。

(四)采购需求:项目供应商协助采购方开展服务贸易、服务外包进出口和家政企业相关情况统计监测工作,并派出专门人员负责有关企业的数据催报、统计分析监测和政策宣讲服务,具体包括:

1.根据江门市服务贸易重点监测企业名单(共16家),按照“服务贸易统计监测管理业务应用”系统的填报要求,每月、每季度、每年定期通过电话、微信、会议等多种形式督促企业在系统上按时报送数据,并协助提供业务咨询服务。

2.根据江门市服务外包重点监测企业名单(共27家),按照“服务外包及软件出口信息管理应用”系统的填报要求,每月、每季度、每年定期通过电话、微信、会议等多种形式督促企业在系统上按时报送数据,并协助提供业务咨询服务。

3.按照“商务部家政业务平台”和“广东省家政服务公共平台”“商务部家政服务信用APP”的填报要求,发动我市家政服务企业登录上述公共平台注册和录入家政服务员信息,每月定期通过电话、微信、会议等多种形式督促企业在系统上按时更新报送数据,并协助提供业务咨询服务。

4.协助发动我市服务贸易和家政等相关企业做好国家、省、市级相关项目扶持资金的申报工作,协助做好企业申报材料的收集和汇总,并协助将相关资料录入申报系统平台。

5.每季度根据各业务平台重点监测企业报送的相关数据,做好江门市服务贸易、服务外包进出口和家政企业情况统计分析报告.

6.合同期内发动组织一个我市家政企业到外地参观学习的活动,帮助家政企业提高管理水平,促进家政行业的交流沟通。

7.合同期满时向采购方提供合同期内绩效类总表和工作情况总结。

(五)合同履行期限: 2021 年 8 月6 日至  2022  年 8 月5 日(1年)。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承接。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人才;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服务商应具有专业的技术力量和服务团队,具有从事同类型项目服务的工作经验者优先。

三、响应文件要求

(一)应邀供应商提交的响应资料。

1.服务商简介及以往同类型项目的服务情况。

2.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商事或社会组织登记文件复印件。

3.提供服务方案及报价。 

(二)响应资料的提交方式。请有意向的供应商向我局(地址:江门市蓬江区白沙大道西10号)提交纸质响应文件一式二份,逾期不予受理。

(三)应邀的截止日期:2021年7月19日。

四、联系方式

(一)江门市商务局服务贸易科,联系人:许小姐,电话:0750-3501830。

(二)如有问题需要反映或者投诉,可联系江门市商务局人事科,联系电话:0750-3507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