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2022年12月2日,我局印发了《江门市商务局关于组织申报电子商务项目扶持资金的通知》(江商务服贸〔2022〕98号)。根据实际情况,现决定延长扶持资金申报时间,具体安排如下:

  一、申报单位须于2023年2月20日前将申报材料递交属地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

  二、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在接收材料后进行初步审核,对符合条件的项目加具审核意见,并于2月27日前将审核通过的申报材料汇总报送市商务局服务贸易科。

  其余申报事项不变,请符合条件的单位及时申报,请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按时完成申报材料审核等工作。

  特此通知。


江门市商务局           

2023年2月10日        


  (联系人:卢家丽,联系电话:35085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