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我局拟就对口帮扶和区域合作地区名特优新产品展示馆建设项目进行公开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

  江门市对口帮扶和区域合作名特优新产品展示馆建设项目

  (二)预算金额。

  25万元

  (三)最高限价。

  25万元

  (四)采购需求。

  1.建设运营展示馆。租赁蓬江区白沙大道西商业铺位作为展示馆店面,面积约200平方米。装修应当主题鲜明,风格简洁、美观,装潢以方便展示、选品为导向。展销江门市对口帮扶和区域合作地区(包括广西崇左市、黑龙江七台河市以及江门市西部台开恩各市等)名特优新产品。项目为期3年。

  2.至少开通电商网店2个,销售江门市对口帮扶和区域合作地区的各类名特优新产品。

  3.项目运营期间,每年到对口帮扶和区域合作地区举办电商培训班不少于3场等。

  (五)合同履行期限。

  本合同自生效之日起履行,合同期为三年。

  (六)本合同不接受联合承接。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供应商应当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纳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法规行政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其他资格要求:供应商具备电商培训师资力量;拥有自主的销售渠道;拥有直播技术和网络销售能力。

  三、响应文件要求

  (一)应邀供应商提交的响应资料。

  应邀供应商须提交的响应资料包括但不限于:

  1.营业执照。

  2.上年度纳税情况

  3.总体工作方案。其中,总体工作方案内容包括对项目的总体概述、项目投入、人员设施、服务方案、综合实力、同类业绩以及保证措施等。

  4.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或地方信用网站信用信息报告或其他第三方信用报告;提供具有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的承诺函(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二)响应资料的提交方式。

  公司盖章并经负责人签字,装订密封后,一式两份提交市商务局。

  (三)应邀的截止日期:2022年11月15日24时,以邮寄或快递方式递交的,以交寄日期为准。

  四、联系方式

  (一)业务咨询:江门市商务局市场建设管理科,联系人:梁先生,联系电话:3507306,邮箱:jmsswjscjsglk@jiangmen.gov.cn

  (二)投诉事项:江门市商务局人事科,投诉电话:3507379。


     附件:江门市商务局江门市对口帮扶和区域合作地区名特优新产品展示馆项目综合评分表.docx


江门市商务局      

2022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