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支持培育发展软件与信息服务产业,加快推进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互联网等新技术产业发展,建设数字经济创新发展示范区,加快构建现代产业体系,根据《江门市促进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互联网和相关服务业发展扶持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要求,我局决定组织开展2022年江门市促进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互联网和相关服务业发展扶持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原则
我局按照公开透明、突出重点、引导带动、绩效导向的要求和权责对等的原则,组织开展各市(区)各单位项目申报工作。
二、申报方向
根据我市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互联网和相关服务业发展实际,2022年江门市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互联网和相关服务业发展扶持资金项目申报包含四个方向,分别为培育骨干企业、支持产业集聚发展、办公场地补贴和产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申报单位应在以上方向内根据自身条件选择申报(详见附件中的申报指南)。
三、申报要求
(一)在江门市行政区域内依法注册(或登记)、成立时间满1年以上,且符合《江门市促进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互联网和相关服务业发展扶持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第二条规定的法人企业,本地相关行业协会、大中专院校、科研院所、民办非企业单位等机构。
(二)在本市依法纳税,具有法人资格、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完善的规章制度;
(三)近三年内获各级财政资金支持项目执行情况良好,在相关绩效评价和监督检查中未出现违规、违法问题;
(四)近三年内信用良好(没有被纳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发生重大安全、环保、质量事故。
(五)同一申请单位不得同时申报2个及以上项目,同一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多头申报。不接受联合申报。
(六)各个申报方向项目的具体要求详见《2022年江门市促进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互联网和相关服务业发展扶持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四、申报程序
(一)项目申报。申报单位必须通过江门市惠企利民服务平台(https://jht.jiangmen.gov.cn/#/home)、按照申报指南要求报送申报书和相关材料。申报单位应严格按照项目申报指南的要求填写规定格式的申报材料,并同时提交相关附件。纸质申报材料(详见附件,一式6份,A4纸张双面打印,胶装成册,在材料封面加盖公章及侧面加盖骑缝公章)同步报送属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由属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按照申报指南的要求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核,形成推荐表,于2022年6月20日前将推荐项目的申报材料(含纸质材料一式6份)和推荐表上报江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信息化与数字产业科。申报单位对申报项目及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可行性负责,项目推荐部门应同时对申报项目和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项目推荐部门及申报单位未按规定提交的,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逾期或未按要求报送的,不予受理。市属企事业单位以及央企、省国企在我市设立的分支机构到其纳税所在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申报(以税务机关颁发的税务登记证进行界定),市级及以上社会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和院校的网上申报请联系江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纸质申报材料直接报送江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二)推荐数量。培育骨干企业项目,蓬江区、江海区、新会区推荐数量各不超过5个,其他县(市、区)推荐数量各不超过3个;产业集聚发展项目,蓬江区、江海区、新会区推荐数量各不超过2个,其他县(市、区)推荐数量各不超过1个;办公场地补贴项目,参照产业集聚发展项目数量为基础;产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蓬江区、江海区、新会区推荐数量各不超过2个,其他县(市、区)推荐数量各不超过1个。省级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在我市设立的分支机构、市属企事业单位、市级及以上社会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和院校直接到江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申报。
(三)项目资金分配及监督管理。我局根据项目申报情况和评审结果,结合专项资金年度预算额度等因素进行资金分配。获得资金支持的项目申报单位应积极配合工信、财政部门做好项目监督管理、绩效评价、项目验收等各项工作。
(四)请登录“江门市惠企利民服务平台”查阅相关详情。
联系人:翁俊聪、丘锦锋,电话:3279893、3279819,邮箱:jmgxjxxhk@jiangmen.gov.cn,邮寄地址:江门市建设路59号。
附件:1.2022年江门市促进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互联网和相关服务业发展扶持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2.2022年江门市促进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互联网和相关服务业发展扶持资金项目推荐汇总表
江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