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关键核心技术攻坚战的讲话要求,推进科技管理体制改革,探索重大科技专项“揭榜挂帅”攻关机制,经公开征集和论证审议,现决定选取一批符合我市重点产业发展方向的技术项目,作为2022年江门市重大科技专项“揭榜挂帅”制技术攻关发榜项目,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发榜项目
发榜方即发榜项目的技术需求方,为在江门市行政区域范围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本次发榜项目公告所含项目领域包括智能装备制造领域(5个)、新材料领域(4个)、新一代信息技术领域(3个)、双碳领域(3个)、生物医药与健康领域(1个),项目名单信息及要求详见附件。
二、揭榜要求
揭榜方即发榜项目的技术供给方,包括市内外拥有重大科技成果或充分科研基础的高校、科研院所、科技型企业等各类创新主体,支持多家单位按照“强强联合”的方式组建揭榜创新联合体,联合揭榜开展技术攻关工作,并须符合以下条件:(一)拥有较强的成果推广应用队伍,能够提出科学合理的成果转化方案;(二)能够提供成果转化所需的资金、场地、市场等配套条件;(三)积极开展示范应用,努力扩大社会应用效益。
三、揭榜流程
(一)材料填报。有意向的揭榜方根据发榜项目要求可从江门市科学技术局网站(http://www.jiangmen.gov.cn/bmpd/jmskxjsj/),下载江门市重大科技计划项目“揭榜挂帅”技术攻关揭榜书(模板)等项目申报材料,打印并加盖公章,按顺序装订,一式五份,于10月20日17:00时前(寄)送至江门市科学技术局。
(二)项目论证。江门市科学技术局与发榜方联合邀请技术专家对项目技术创新性、应用性等指标进行论证,向揭榜单位提供技术建议。
(三)对接洽谈并签署合同书。发榜方与揭榜方对接,按专家意见进一步完善项目可行性方案,磋商具体合作内容,明确合作形式、工作计划、双方权责、验收标准、知识产权归属等事项,并签署合同书。
(四)入库立项。发榜方和揭榜方共同向江门市科学技术局提交已签订的合作协议或合作合同进行备案,经审定通过后,予以入库管理。入库项目需按照江门市科学技术局2022年省科技创新战略专项项目申报指南进行申报,申报指南另行发布。
四、相关要求
(一)本专项按照《江门市重大科技计划项目实施办法》《广东省科研诚信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执行,请认真阅读并理解上述文件和申报通知的规定及要求,避免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不符合管理要求的情形。
(二)本专项采用无偿资助的形式,相关技术成果以及知识产权应在江门优先应用转化,知识权利归属、利益分配由出榜方与揭榜方按相关法律法规约定执行。
(三)如有多家单位联合揭榜,应由联合揭榜的牵头单位负责收集参与单位申报材料并填写项目申报书,牵头单位需对参与单位提供的申报材料和相关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参与单位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违反科研诚信行为的,牵头单位需承担主要责任。
(四)出榜方有权参与本单位出榜项目的评审论证、供需对接、技术指标验收等项目流程,相关意见将作为考核揭榜方的重要依据。
(五)出榜方和揭榜方须就本专项接受审计、监察等部门的监督。如发现串通造假、关联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五、科研诚信
出榜方和揭榜方均应确认本单位所提交的所有材料及相关内容均真实有效,并承诺项目在实施过程中不存在以下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
1.抄袭、剽窃、侵占他人研究成果;
2.编制研究过程,伪造、篡改研究数据、图表、结论;
3.购买、代写论文或项目申请书,虚构同行评议专家及评议意见,冒签等;
4.以故意提供虚假信息等弄虚作假的方式或采取贿赂、利益交换等不正当手段获取科技计划项目、科研经费、奖励、荣誉、职务职称等;
5.项目负责人须亲自签字确认本承诺书,如有虚假或者冒签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立项资助资格。如违反以上承诺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赔偿损失;
6.违反涉及人类生命健康、实验动物保护等科研伦理规范和相关法律法规;
7.违反研究成果署名、论文发表规范;
8.其他科研失信行为。
如有发现违规行为,我局将根据《江门市重大科技计划项目实施办法》《广东省科研诚信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进行处理,包括但不限于停拨或核减经费,追回项目经费,取消一定期限江门市科技项目的申报资格,并记入江门市科研诚信异常名录等。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浩彬,8220255
材料报送地址:江门市蓬江区港口一路68号江门市科学技术局高新技术科
附件:1.2022年江门市重大科技计划项目“揭榜挂帅”技术攻关榜单
2.2022年江门市重大科技计划项目“揭榜挂帅”技术攻关揭榜书(模板)
3.江门市重大科技计划项目计划书提纲模板(供参考)
4.科研道德承诺函模板(供参考)
江门市科学技术局
2022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