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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41日,江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通过江门市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公告,对《关于支持创新和产业人才发展的细则(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截至202451日(征求意见截止时间),共征集了1条意见建议,已采纳,详见附件。

附件:意见建议及采纳情况

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512

附件:

意见建议及采纳情况

序号

意见建议

采纳情况

1

根据《细则》第五部分其他事项中第3点“特别事项和政策衔接”中,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的高层次人才安居租房补贴相关申请条件的,可于2024年12月31日前提出补贴申请,补贴标准和发放方式按照江人才发〔2019〕3号相关规定执行。但2024年1月市人社局曾发文《关于调整江门市高层次人才安居租房补贴

发放方式的通知》,通知将引进的高层次人才补贴的发放方式调整为:按先审后发方式发放。申请人提出申请后,受理机构(部门)于每季度首月审核申请人上季度情况,对符合发放条件的一次性发放上季度补贴。此处发放方式与2024年1月的通知矛盾。

采纳。已修改《细则》表述,与2024年1月高层次人才安居租房补贴调整后的发放方式保持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