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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门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中心和新会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中心根据规定,2026年3月对所管理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代管专户2025年的增值收益进行全额分配,现通告如下:

  一、增值分配金额情况

辖区

代管部门

2025年可分配

利息收入(元)

分配金额

(元)

蓬江、江海区

江门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中心

25,906,238.50

25,906,238.50

新会区

新会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中心

14,813,152.17

14,813,152.17

合    计

40,719,390.67

40,719,390.67

  二、增值收益分配按账户利息积数比例的方式进行,增值收益分配后账户的利息积数即刻清零,并重新开始计算。

  特此通告。


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