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江科〔2025〕124号

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2025年度江门市第二批扶持科技发展资金项目已经市政府审批同意,现将项目计划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各项目承担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使用专项资金,确保专款专用,并积极配合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开展绩效评价工作。项目实施期间如遇到问题,请及时与市科技局联系。

    请有关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联系当地财政部门尽快完成项目资金的拨付,并严格按照《江门市扶持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修订)》(江财教〔2024〕18号)有关规定使用有关资金,确保资金专款专用,严禁资金截留、挤占或挪用。

  附件:1. 2025年度江门市第二批市扶持科技发展资金项目明细表1(2023年通过认定高新技术企业)

  2. 2025年度江门市第二批市扶持科技发展资金项目明细表2(2024年度江门市“科技杯”创新创业大赛项目)

  江门市科学技术局

  2025年7月10日

  (联系人:高新技术科 廖文杰,电话:8220246;叶欣,电话:82281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