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现将《2022年江海区设立产业人才工作室及认定产业拔尖人才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方案内容,发动各行业符合条件的企业申请。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



  江门市江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0月28日        

  


2022年江海区设立产业人才工作室及认定产业拔尖人才实施方案

  根据《关于支持江海区“5+2”重点产业、重点项目引育紧缺适用人才的意见》文件精神。为规范产业人才工作室的申报、考核、经费使用及人员、项目管理等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本方案提及的产业人才工作室,是指符合“5+2”重点产业、重点项目建设方向的企业,建立以产业人才为核心带头人,以带动培育团队成员共同发展提升为目的的人才工作室。核心带头人指企业内有较高理论水平、能带动团队成员达成提高专业水平的产业人才。“江海区产业拔尖人才”是指企业成立人才工作室,指定核心带头人及培养对象,严格按照建设方案,接受区人社局考核,结果为优秀的,认定该核心带头人为“江海区产业拔尖人才”。

  一、申报条件

  (一)产业人才工作室基本条件。设置核心带头人1名,核心带头人应具有在本领域创造性的开展工作的能力,具有带领团队开展学术研究、科技攻关和工艺改进的能力,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具有高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曾获得市级以上科技奖项的;获得百优或高新工匠的;曾参与起草省级以上行业标准的。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可选拔数名培养对象,通过核心带头人帮带培养对象成长提高,帮带培养提升方式包括:学历提升、职称提升、技能等级提升、发表论文、获得专利等。申请单位能够为产业人才工作室提供固定的、符合实际需要的工作场所;能够按要求提供资金匹配,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二)产业人才工作室主要任务

  一是引领、带动本行业或本专业领域的发展。二是建设成为本行业、本专业领域的人才高地,帮带培养创新团队和人才,培养企业内高级工程师、一级高技能人才不低于2名,或培养中级职称、三级或以上高技能人才3名。三是整合力量进行技术创新、能力提升和项目攻关,推广新技术、新项目,创新项目立项数不低于3项,或培养对象作为前三发明人申请专利不低于2项。

  (三)核心带头人主要任务。负责制定产业人才工作室工作计划,主要包括工作目标、工作规划、研究项目、培养对象培养方案等,计划指标应包括专利数量、论文数量、新产品、新工艺、新软件等;按时完成工作总结报告;协议期满,指导培养对象完成具有较高价值的旨在提高业务能力水平的项目报告,并出具产业人才工作室培养对象的考核意见。

  (四)培养对象主要任务。在核心带头人的引领下,结合个人实际,制定学习计划;接受核心带头人的指导、检查、评估,保证完成培养目标和任务;积极参与产业人才工作室的各项工作;在核心带头人的引领下,认真开展业务实践和研究,不断总结提炼自己的实践经验,制定出个性化专业发展计划;参与核心带头人的项目研究,完成相应的项目任务;协议期满,完成个人总结报告,并由核心带头人出具考核意见。

  二、产业人才工作室申报程序

  (一)申报时间:自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

  )单位提出申请。符合“5+2”重点产业、重点项目建设方向的企业确定产业人才工作室核心带头人和培养对象人选,填写《江海区产业人才工作室申请表》。制定本单位的《人才工作室建设方案》,详细说明产业人才工作室的工作规划、成果目标、人选、措施及资金使用计划、制度保证等内容。按要求将相关材料报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

  )审核评议。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各企业申报的产业人才工作室进行审核汇总后,确定全区产业人才工作室推荐名单,报专家组进行评议。经专家组评议后确定拟建立的产业人才工作室名单。

  )面向社会公示。对拟建立的产业人才工作室的相关情况在全区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无异议的申报单位获得建立产业人才工作室资格。

  (五)培养协议的签订。为确保产业人才工作室人才帮带培养工作取得实效,产业人才工作室所在企业与核心带头人、培养对象须签订《人才工作室人才培养协议书》。协议期限一般为2年;协议应明确工作计划、传授内容、完成时间并量化各项指标;协议应以取得自主创新成果,促使培养对象在原有技术(职称)等级或能力水平的基础上提高一个等级或一个台阶为主要目标。协议须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备案。

  三、产业人才工作室考核程序

  产业人才工作室每一年为一个跟踪管理考核期。具体考核程序如下:产业人才工作室成立一年后,所在单位应将《江海区产业人才工作室成果调查表》、相关成果证明材料、资金使用情况、工作室核心带头人和培养对象总结报告等材料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邀请专家组对协议期满的产业人才工作室的经费使用、人才培养效果、工作室成果等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如考核结果不合格,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敦促申报企业进行整改。

  四、“江海区产业拔尖人才”认定程序

  产业人才工作室通过考核程序,达到优秀等次的,其核心带头人认定为“江海区产业拔尖人才”。

  五、资助经费及奖励资金的发放

  产业人才工作室按《关于支持江海区“5+2”重点产业、重点项目引育紧缺适用人才的意见》相关指南申报相关资助经费,符合条件的一次性给予产业人才工作室建设经费20万元;对已认定为“江海区产业拔尖人才”的核心带头人,一次性给予30万元奖励。产业人才工作室建设经费须专款专用,严格按照备案的《产业人才工作室建设方案》资金使用计划使用。

  六、资助经费的管理

  产业人才工作室建设经费资金及产业拔尖人才奖励资金的支出、管理和监督按照江门高新区(江海区)人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执行。发现申报人和申报人所在单位造假骗取资助或奖励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按照江门高新区(江海区)人才发展专项资金相关管理规定责令申报人和申报人所在单位退回资助资金并作出处理,申报人及其所在单位3年内不得申报本办法的资助。


附件:江海区产业人才工作室申请表



附件


江海区产业人才工作室申请表

产业人才工作室所在企业基本信息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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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

单位电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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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银行       分行(支行)

银行账号

产业人才工作室设置核心带头人基本信息

核心带头人姓名

核心带头人职务

核心带头人简介

单位申报意见

                                        盖 章

单位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专家组意见

专家组代表签名:                      年    月    日

江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