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有关企业:
根据《江门市商务局关于印发<江门市外贸高质量创新发展资金(支持外贸促稳提质和支持外贸新业态新模式方向)申报指引>的通知》(江商务贸发〔2021〕87号)和《江门市商务局 江门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江门市外贸高质量创新发展资金实施细则的通知》(江商务贸发〔2021〕55号)的要求,现就具体申报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
(一)支持外贸促稳提质方向:
1.支持企业通过海关AEO高级认证
2.支持外贸综合服务试点企业风险控制平台建设
3.支持海关监管场所发展
4.支持加工贸易产能保存量
(二)支持外贸新业态新模式方向:
支持跨境电商发展
二、申报材料要求
纸质材料一式一份,按申报指引要求胶装成册,盖骑缝章,申报同时请提交与纸质材料内容一致的电子版(所有材料扫描合并成一个PDF文件)。PDF扫描件连同申请表(可编辑的word文档)发送江门市对外经济贸易会计学会邮箱jmacofet@163.com。
三、申报资金时间
即日起至2021年8月20日(逾期不予受理)
四、资料提交联系方式
以上所有申报资料须在规定时间内报送江门市对外经济贸易会计学会(蓬江区堤东路105号国际会馆204室,联系人:林先生3507358、张小姐3380991)。
附件:1.江门市商务局关于印发《江门市外贸高质量创新发展资金(支持外贸促稳提质和支持外贸新业态新模式方向)申报指引》的通知
2.江门市商务局 江门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江门市外经贸发展资金(扶持项目方向)实施细则的通知
3.封面模板
江门市蓬江区科工商务局
2021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