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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各保健食品生产企业:

  为进一步落实保健食品生产企业主体责任,最大限度防范化解保健食品生产质量安全风险隐患,根据《食品安全法》《广东省食品安全条例》以及《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决定开展 2024年江门市保健食品生产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情况自查工作,现就上半年自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24年6月19日前。

  二、自查内容

  针对本企业的机构与人员、厂房布局、设施设备、原辅料管理、生产管理、质量管理、库房管理、检验管理等情况进行全面自查,重点梳理2024年以来市场监管部门在各项检查中发现的缺陷项目整改情况。

  三、有关要求

  各相关企业要对开展体系运行情况自查工作予以高度重视,深入排查自身风险隐患,认真开展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分析原因,研究制定改正措施。自查过程如发现重大风险隐患应立即采取控制措施,并及时报告市局。请于6月19日前将书面自查报告提交至市局特殊食品化妆品监管科。对不认真开展自查的企业或逾期未提交自查报告的企业,将列入重点监管清单。

  联系人:李海成,联系电话:3168688。

  江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