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会区农业农村局、台山市农业农村局、开平市农业农村局、鹤山市农业农村局、恩平市农业农村局:

  现将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2022年国家级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组织本辖区内符合申报条件且自愿申报的规模养殖场,认真填写《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申请书》(详见附件),申报示范场数量原则上不得超过1个,于4月11日前将《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申请书》及相关证明材料(详见附件)装订成册(一式4份)连同电子版材料,报我局畜牧与饲料科。在规定时间内无企业申报的县(市、区)请于4 月11日前提供“无企业申报”的说明并加盖公章报送至我局畜牧与饲料科。


  附件:关于开展2022年国家级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的通知



江门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3月18日 

  (联系人:阮鹏飞,联系电话:0750-3275053、13428268166)


附件:

  关于开展2022年国家级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