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科〔2019〕74号

各市(区)科技主管部门、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广东省2018年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备案的复函》(国科火字﹝2019﹞85号)和《关于广东省2018年第二批高新技术企业备案的复函》(国科火字﹝2019﹞86号)公布的2018年度高新技术企业名单,以及《江门市科学技术局江门市财政局关于促进高新技术企业发展补助资金试行细则》(江科〔2017〕65号)资金申报程序要求,现启动受理相关单位的资金申请,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高新技术企业发展补助资金申请

(一)申报对象

2018年度江门市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相关企业(名单详见附件3)。

(二)申报时间、流程

申报企业于2019年4月29日前,向所在市(区)科技主管部门提交《高新技术企业发展补助资金申请表》(附件4)。

各市(区)科技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审核后,于5月6日前汇总报市科技局、市财政局(附件5)。

二、高新技术企业咨询服务机构奖励申请

(一)申报对象

已在市科技局备案,通过提供高企认定咨询服务,辅助企业于2018年度初次通过高企认定的中介服务机构(不包括仅提供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二)申报时间、材料

申报机构于2019年5月6日前,向市科技局提交如下纸质材料(江门市港口路68号科学馆内高新技术科):

1.2018年高新技术企业咨询服务机构奖励申请表(附件6,加盖公章,word版同时发送至wenjie0107@qq.com);

2.机构营业执照(未办理五证合一登记的还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3.与企业签订的有关服务协议/合同复印件;

4.确认函(附件7);

5.机构相关资质、荣誉证书复印件(如有)。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廖文杰、王莹,联系电话:3129600、3377916

附件:1.《关于广东省2018年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备案的复函》(国科火字﹝2019﹞85号)

2.《关于广东省2018年第二批高新技术企业备案的复函》(国科火字﹝2019﹞86号)

3.广东省2018年高新技术企业名单(江门市部分)

4.《高新技术企业发展补助资金申请表》

5.《高新技术企业发展补助资金申请汇总表》

6.《高新技术企业咨询服务机构奖励申请表》

7.《确认函》

               江门市科学技术局

               2019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