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江发改投审〔2026〕12号

江门市自然资源局:


  《江门市自然资源局关于申请台山市2026年红树林营造工程项目立项的函》(江自然资函[2026]387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项目批复如下:

  一、根据《江门市自然资源局关于调整实施2025年江门市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的请示市府办文件处理意见》,同意实施台山市2026年红树林营造工程项目(项目代码:2601-440703-04-03-841639)。

  二、项目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红树林营造面积140 公顷,其中广海镇营造面积75 公顷,海宴镇营造面积65 公顷,红树林种植区比例不小于60%。建设内容包括:地形改造、苗木种植、管护等

  三、项目估算总投资12000万元,其中:工程建安费10024.99 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189.96 万元(含勘察费150.37万元、设计费316.18万元、工程监理费204.83万元、其他费用518.58万元),预备费785.05 万元。

  四、项目建设年限:2026-2027年。

  五、项目资金来源:通过统筹中央海洋生态保护修复资金等上级资金和专项债解决。

  六、建设方式:项目采用代建制,代建单位为江门市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七、项目招标方式按招标核准意见表核准的内容执行。

  八、其他费用项目和标准须严格按估算明细执行,不得自立项目和突破标准。

  九、项目概算须经我局批准后方可开工建设。

  十、项目在工程设施、建设及使用中的能耗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能耗标准和节能规范,从设备选型、节水节电等方面采用先进技术,降低能耗。

  十一、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请进一步加强对可能引发社会稳定风险因素的分析,切实落实社会稳定风险防范措施,做好项目社会稳定风险防范工作。不得拖欠农民工工资。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保障工作。

  十二、请按批复的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组织项目实施,如需调整,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报告,并按有关规定办理。

  十三、请根据本批复文件办理相关手续。

  此复。

  附件:招标核准意见

  江门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6年4月3日

  附件:

建设项目名称:台山市2026年红树林营造工程项目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不采用
招标方式

全部
招标

部分
招标

自行
招标

委托
招标

公开
招标

邀请
招标

勘    察

核准



核准

核准



设    计

核准



核准

核准



建筑工程

核准



核准

核准



安装工程

监    理

核准



核准

核准



设    备








重要材料








其    他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有关规定,同意上述核准。勘察、设计、监理、重要材料、其他栏所含内容的招标方式按照招标投标法的相关规定执行。请按照规定发布有关招标投标信息。

                                                       2026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