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4:江门市实施全国统一“多证合一”改革政策图解.jpg

市工商局等二十部门转发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等十六部门转发工商总局等十三部门关于推进全国统一“多证合一”改革意见的通知



江门市实施全国统一“多证合一”改革 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