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科〔2021〕106号 

各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工作部署,根据省科技厅关于实施广东省科技专项资金(“大专项+任务清单”)项目的工作部署,按照省市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要求,现组织申报2021年省科技专项资金(“大专项+任务清单”)项目。

  一、组织方式

  项目由符合条件的有关单位按照申报指南申报,经推荐、审核、评审等程序后择优扶持。

  二、申报要求

  (一)项目须符合国家、省和市有关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要求,属于鼓励发展的科技创新相关领域。

  (二)申报单位为江门市内注册的企事业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信用记录良好。具体申报指南另有要求的,须一并遵循。

  (三)项目申报必须按照申报指南要求填写规定格式的申报书及项目可行性报告,各专题指南规定的相关附件在申报时也必须同时提交,未按规定提交者,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

  (四)按照《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实施2020年省科技创新战略专项资金(“大专项+任务清单”)项目的通知》(粤科函资字〔2020〕992号)要求,符合条件的有关单位申报2021年省科技专项资金(“大专项+任务清单”)项目需同时填报《市县项目库系统入库信息表》进行储备入库。《市县项目库系统入库信息表》需提交电子版及纸质材料;电子版统一以《XX项目(2021年省科技专项资金入库信息表)》命名。其中“XX”为项目名称。报送纸质材料前,《市县项目库系统入库信息表》电子版必须先发到市科技局主管科室邮箱并确认收到。否则申报无效。

  三、申报流程

  (一)单位注册

  首次申报的单位需在江门市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https://stpro.jiangmen.cn/)注册单位信息,获得单位管理员账号和密码,同时获得为本单位项目申报人开设账号的权限。项目负责人(即申报人)从单位管理员处获得申报账号和密码,填写个人信息后进行申报。已注册的单位按照系统提示更新单位信息后,继续使用原有账号进行申报和管理。

  (二)项目申报

  1.项目负责人填好项目申报书、上传可行性研究报告和相关佐证材料后,提交到本单位管理员审核推荐。

  2.科技主管部门根据申报指南的条件和要求,对上报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推荐至市科技局。市科技局审核通过后,方可下载打印有水印的正式纸质材料。

  3.推荐单位出具意见并加盖推荐单位公章后,统一报送市科技局相应业务科室。推荐单位推荐及报送申报书(申报书及所有附件材料一式二份;申报指南另有要求的,按申报指南执行)。

  四、申报时间

  申报单位申报及提交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23日17:00时,各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27日17:00时,书面材料报送市科技局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2日17:00时。(申报指南另有要求的,按申报指南执行。)

  五、联系方式

  各申报专题业务问题请按照申报指南中各专题联系人进行咨询。

  专题一创新发展科:陈威,电话:3129396

  专题二高新技术科:廖文杰,电话:3129600

  专题三高新技术科:蔡文杰,电话:3129633

  专题四产学研结合科:刘昌海,电话:3129315

  专题五专家智力合作科:余浩杰,电话:3129383

  专题六专家智力合作科:邹国俊,电话:3118672

  专题七高新技术科:蔡文杰,电话:3129633

  综合规划科(综合业务咨询):林惠明,电话:3129901

  业务申报系统技术支持:甘锋,电话:3377682

  附件:1.江门市科学技术局2021年度广东省科技创新战略专项资金(“大专项+任务清单”)项目申报指南

  2.市县项目库系统入库信息表

  3.推荐科技计划项目汇总表

  江门市科学技术局

  2021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