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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项目名称

  江门市医疗保障局蓬江分局网络数字电视广告服务项目。

  二、实施时间

  2020年11月-12月。

  三、项目目标

  通过第三方网络数字电视平台定制个性化宣传服务,向蓬江区居民主动推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宣传广告,提高宣传的覆盖面,提升居民的参保意识,推进全面落实参保计划。

  四、采购服务要求:

  (一)媒体形式:供应商应提供数字电视开机画面广告服务;

  (二)广告投放范围:供应商广告投放需覆盖蓬江区所有数字电视用户终端;

  (三)广告投放时间:供应商广告投放时长为10日;

  (四)供应商应免费提供开机广告素材制作服务;

  (五)播出报告:在广告投放完毕7个工作日内,供应商应提交详细的广告播出报告。

  五、投标供应商资质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的专业团队均可投标竞价;

  (二)有自办频道和播出平台,近三年有向政府单位提供过相关服务的企业。

  (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为投标截止日当天,并以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查询结果为准。

  六、项目投标最高限价

  此次项目投标最高限价为2万元,投标供应商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七、遴选供应商

  遴选办法:采购方成立遴选小组,小组成员将根据服务经验及服务质量、单位报价、信用口碑等因素确定中标供应商。

  提供材料

  投标供应商根据资质要求和评分标准编制投标响应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投标供应商资质情况;

  投标报价单;

  拟安排的服务团队成员资质情况、专业方向、取得的成果或荣誉等材料;

  项目合同草案;

  其他应提供的材料。

  投标响应文件必须提供1份正本2份副本,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按顺序装订成册并密封,密封袋需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供应商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

  九、违约责任

  中标供应商须对服务对象任何有关的资料保密,未经对方同意,不得用作其他用途。中标供应商存在以下违约行为则终止协议,赔付采购方全部项目支付资金:

  不接受采购方的监管;

  不定期向采购方汇报工作情况;

  服务质量不合格(包含时间、态度不符合规定);

  服务对象对供应商服务人员的投诉;

  工作评估不合格;

  服务内容及范围超出合同所订。

  十、采购方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江门市医疗保障局蓬江分局

  联系地址:江门市蓬江区篁庄大道10号1号楼206室

  联 系 人:朱小姐

  联系电话:0750-3992990

  十一、公告时间

  有效时间为2020年11月12日-11月16日(3个工作日),截止后不再受理报名。

  附件:采购服务评分表

  江门市医疗保障局蓬江分局

  2020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