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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广东省能源局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方案>的通知》(粤能新能〔2020〕62号)、《关于印发<江门市2020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通知》(江财采购〔2020〕24号)和《关于印发<江门市发展和改革局自主采购暂行办法>的通知》(江发改办〔2019〕0423号)要求,我局向第三方购买服务的方式,开展节约型机关评价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采购内容

  根据省下达我市节约型机关创建任务的要求,我局计划对9家市直党政机关开展节约型机关评价工作,应聘第三方协助我局完成以下工作:

  1. 指导创建单位开展节约型机关建设

  为创建单位就管理机构、管理制度、节约行为、绿色出行、绿色采购、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实践、教育培训和节约粮食等方面提供免费咨询和指导。

  2. 开展节约型机关评价

  获聘第三方需根据《江门市节约型机关评价标准》,组织3名以上专家分别对我市9家市直党政机关开展现场评价。

  二、采购应聘条件及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 具有法人资格或合伙企业、在广东省内合法注册的机构。

  3.应聘单位应承接过省或市级的相关考核工作。

  4.应聘单位须拥有一支熟悉国家和省有关节约型机关政策,具有组织评价经验的专家团队,并建立专家库。从事咨询服务的技术人员不少于10人,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人员不少于3人(含3人,提供购买社保证明、职称证明)。项目组负责人必须是项目实施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和指导者,担负实质性工作,挂名或不担负实质性工作的人员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获聘单位和参加评价的专家不能为本次接受评价的单位编写有关资料、报告,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和相关责任由应聘单位全部承担。

  5.本采购项目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包或分包。

  6.应聘单位应在报名截止前(2020年11月25日下午17:00)通过电邮(jmsfzhggj@jiangmen.gov.cn)、传真(0750-3307581)或亲临现场方式向采购单位提交以下报名材料以作采购单位审验评价之用,逾期不报视作放弃本次应聘资格处理。

  (1)应聘申请书。

  (2)满足采购单位需求的完整工作方案。内容包括:项目的理解认识、工作计划、完成时间、人员安排以及需要采购单位配合的事项等。

  (3)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各1份,原件备查)。包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法人登记证书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等;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该人必须为本项目的负责人)身份证;项目组成人员简历及学历、资质证明(如:职称、执业资格、职业资格等)、获奖证明、项目工作经历的合同(或项目扉页)等证明材料;应聘单位承接过地市级以上评价工作的证明文件。

  三、项目费用

  1.报价应为人民币含税全包价,报价应包括但不限于报告编写费、咨询费、辅助辅导费、交通工具租赁费、专家费、人员工作费、会议费、会议场地费、税费等各项费用。

  2.报价金额不得高于报价上限。

  3.对9家市直党政机关开展评价工作报价上限4.5万元。

  四、获聘单位的产生办法

  应聘单位报名且通过资料审查后,市发展和改革局将以公告的形式发布参加现场选定的应聘单位名单及现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组成选聘小组对应聘单位提交的工作方案、资质、从业经历、报价和现场答辩情况等因素进行综合评分,择优确定受聘单位,并进行公示。受聘单位接到聘用通知后3日内到市发展和改革局签订聘用协议书。

  五、时间要求

  受聘单位必须在2020年12月15日前按照合同要求完成相关的工作,并配合做好验收。

  联系人:汤先生

  联系电话:0750-3278630    

  电子邮箱: jmsfzhggj@jiangmen.gov.cn

  地址:江门市白沙大道西1号1幢1楼江门市发展和改革局资环节能科

  邮编:529031

  2020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