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江门市川山群岛海岛生态现状调查评估项目

  2.项目背景

  通过江门市川山群岛海岛生态现状调查评估工作,可了解和掌握川山群岛生态现状,提出下一步修复措施,进而加强川山群岛水土流失治理,推进湿地生态系统修复和保护,提升海岛岸线对台风、风暴潮等水灾害的防灾减灾能力,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实现岛体生态系统的综合保护和修复,为我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提出基础资料。

  3.项目金额

  本项目总金额为40万元(大写:肆拾万元整)。该费用为人民币含税全包价,包括本项目所有调查费用、人工、印刷、评审、各种税费以及合同实施过程中的不可预见费用等的一切费用。

  4.项目服务期

  本项目需2020年12月31日前完成。

  5.项目费用支付方式

  本项目采用分期支付方式支付服务费用。采购人在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服务单位支付50%合同金额,完成报告编制并通过专家评审后的15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50%合同金额。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应当是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良好的信誉;

  3.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共同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除外;

  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不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不超过1家。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承担的工作内容和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否则其投标和与此相关的联合体投标将被拒绝。

三、项目具体要求

  以“三调”成果为基础,利用遥感影像、航拍照片,通过搜集资料、实地踏勘,参照《海岸带生态系统现状调查与评估技术导则》《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技术规程》等,对含上川岛、下川岛在内的川山群岛开展裸露山体、海堤、砂质岸线、红树林湿地、防风林等现状调查,评估受损情况,提出修复措施,形成川山群岛海岛生态修复项目库,编制完成《江门市川山群岛海岛生态现状调查与评估报告》。

四、评分标准

  项目评分权重分配

  序号

  评分项目/权重

  评分标准

  1

  服务方案

  (25分)

  服务方案(对项目要求的响应程度)(25分)。

  优:25分;良:18分;中:10分;差:5分。

  2

  技术力量

  (25分)

  项目负责人及项目主要技术人员的海洋、测绘、生态环境类技术职称情况(25分)。

  10个高级工程师以上(不含10个):25分;5~10个高级工程师(含10个,不含5个):15分;1~5个高级工程师(含5个和1个):5分;无高级工程师:0分。

  3

  公司实力

  (10分)

  公司实力(含投标人获得的证书情况)(10分)。

  优:10分;良:7分;中:5分;差:2分。

  4

  同类项目经验

  (20分)

  每提供一个海洋生态修复项目和山体生态修复项目实施方案、设计等项目合同复印件得4分,满分20分。

  5

  投标价格

  (20分)

  满足需求文件要求的最低投标报价作为评标基准价,定评标基准价的价格评分为20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20

五、中标单位确认

  采购方将自行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将于5个工作日内在局网站进行公示,综合得分最高的单位为中标单位。

六、投标资料要求

  1.投标单位资格证明文件

  包含内容:投标人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明以及项目对投标单位资格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上述材料均要求加盖投标人公章。

  2.投标报价文件

  包含内容:投标函,投标报价表、联合体协议书(非联合体投标可不提供)、项目方案、技术人员投入、同类项目经验及有效证明材料等,报价表中需具有模块功能的单价及总价。上述材料均要求加盖投标人公章。

  3.投标单位资格证明文件和投标报价文件分开密封包装,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七、投标资料递交时间和地点

  1.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含本日,可邮寄,以收件人签收时间为准):2020年11月7日17:30时前;

  2.递交地点:江门市蓬江区建业街33号江门市自然资源局;

  3.联系人:刘先生,联系电话:0750-3859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