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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人社函〔2020〕66号
市直有关单位,各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高等院校、职业院校、技工院校、职业培训机构和各行业协会、企业:
2019年,根据《国务院关于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的意见》(国发〔2018〕11号)《关于提高技术工人待遇的意见》《江门市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江府〔2019〕33号)和《江门市进一步做好促进就业工作实施方案》(江府办函〔2019〕233号),我局制定《江门市省级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开放资源培养技能人才工作方案(试行)》(以下简称“工作方案”),利用省级公共实训基地资源(场地、设备和课程)为我市行业组织、企业、院校、培训机构培养技能人才和个人能力提升提供开放服务取得一定成效。
为进一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和“放、管、服”改革,抓好我市技能人才培养“降成本、补短板”工作,根据《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终身职业技能培训推进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江府〔2019〕37号)精神,对原《工作方案》进一步修订,深化开展公共实训基地资源开放服务试点工作,加快建设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大军,努力打造适应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的高技能人才队伍。现将修订后的《工作方案》予以印发实施,工作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联系市职业训练中指导中心反馈。
附件:江门市省级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开放资源培养技能人才工作方案(试行)(2020年修订稿).doc
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