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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生态环境局拟于今年12月举办2020年江门市生态环境局突发水污染环境事件应急演练,现需对演练项目服务进行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价,参与提供服务。
一、采购简要说明:
(一)服务内容及要求:
1、演练规模约100人,正式演练时间为半天。
2、舞台搭建(舞台高度60cm),配备LED户外屏幕(P3 LED户外屏,6米宽X3.5米高,21平方),主屏两边侧板(桁架贴kt板裱喷画,16平方),舞台大型音响设备(调音台、音箱、专业无线麦等),现场配备大电缆接电等。
3、现场指挥帐篷(户外小型帐篷,12个),会议台(会议台铺红色灯布,24套),靠背椅子(靠背塑料凳150张),车辆出入证50个,演练现场指示牌等若干。
4、聘请3-5名环境应急专家参与演练。
5、现场直播及录播,设备包括但不限于5台摄像机、1台航拍机、专业导播台、光纤连接等,现场配有足够摄像师、切换师、总控制等。
6、对演练前期进行直播拍摄,包括进行后期制作,形成演练过程影片。
7、对演练前期预演工作进行拍摄,包括进行后期制作,形成演练时配合直播的影片。
(二)服务时间、地点:
1、项目服务时间:2020年12月内完成,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项目实施地点:开平市月山镇
(三)服务费用及报价方式:
1、该项目预算金额9万元(大写:玖万元整)。投报总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报价包含所有工作及成本开支、税费等全部费用。
2、报价单格式(请供应商按照如下格式进行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详见附件。
二、供应商的资质要求(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1、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应当是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法人,具有良好的信誉。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成交供应商不得将项目再分包给其他单位。
4、供应商应具有承接本服务项目的能力及相关的工作经验(提供业绩证明材料)。
5、供应商应按照采购单位需求进行服务并确保人力、物力,依时完成服务和保证服务质量;
6、与采购人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
三、结算要求:
1、按合同条款进行结算。
2、服务单位涉嫌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采购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处理相关事宜。
四、报名信息:
1、凡有意参与报价的合格供应商,请于2020年11月11日起到11月13日下午5:30期间,将加盖公司印章的报价单扫描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实施方案等发至我局联系邮箱:jmjdk@163.com;
2、报价时须同时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公司简介及过往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等。
五、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采 购 人:江门市生态环境局
地 址:江门市蓬江区胜利北路140号
邮 编:529000
联 系 人:彭先生
电 话:0750-3502021
邮 箱:jmjdk@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