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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做好2020年度省级外贸扶持资金项目审核工作,我局拟通过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的形式确定审核单位。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须为在江门市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机构,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民政部门颁发的社会团体法人证书;

  (二)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服务技术能力,中标后不得分包或转包。

  (三)供应商应当遵纪守法,架构完善,单独建账,独立核算。

  (四)若供应商为社团组织的,应具备江门市民政局批准成立并获得AAA级以上或者“江门市品牌社会组织”称号,具有承接政府职能转移购买服务资质。若供应商为非社团组织的,注册资本不低于100万元。

  (五)具有熟悉外经贸行业财会专业性知识的人才,拥有金融、法律、财会等方面专家资源。有外经贸数据采集能力的供应商优先考虑。

  (六)具有三年以上审核经济口财政资金的工作经验,年均审核各类资金材料达1000份以上。

  (七)在江门市区有固定的办公场所。

  二、报价上限

  选购报价上限为人民币贰拾万元整(¥200,000.00)。选购报价不能高于其报价上限,否则无效。

  三、服务内容

  (一)对江门市外贸企业申报2020年度省级外贸扶持资金项目[包括:1. 2022年促进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外贸方向)促进外贸发展事项(促进投保出口信用保险项目);2. 2021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外贸方向)促进外贸发展事项(开拓国际市场项目);3. 促进外贸发展事项(公平贸易项目);4. 促进外贸发展事项(进口贴息项目)的外贸扶持资金项目]开展审核服务工作,并根据提供的项目申报文件,组织开展对申报项目进行纸质材料审核、出具审核报告、申报项目数据汇总表等相关工作。申报材料整理归档保存。

  (二)省级外贸扶持资金项目所涉及的其他委托服务工作:系统日常管理;企业咨询服务;涉及外贸数据整理分析;外贸政策宣讲资料整理、制作PPT及委托专人宣讲等事项;就相关审核项目到企业调研、收集资料,开展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估等。对于审核前、审核中、审核后的所有环节应由专职人员全程跟踪服务。

  四、获聘单位的产生

  应聘单位报名且通过资料审查后,我局将组成选聘小组对应聘单位提交的营业执照、审核经验、审核方案和报价等方面进行综合审核,择优确定受聘单位,并进行公示。

  五、报名方式

  请有意报名的单位于2020年8月28日前将审核安排方案和报价等资料发送我局联系人电子邮箱。

  联系人:谭先生

  联系电话:0750—3507350

  E-mail: 1337197183@qq.com

  地址:江门市白沙大道西10号

  特此通告。

 

  江门市商务局          

  2020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