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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各农业经营主体、事业单位:
2021年省级涉农资金项目申报入库工作已开展,请根据项目实施地点,按属地原则和项目类别在所在市(区)农业农村部门进行申报(市直单位向江门市农业农村局申报)。
申报的项目须符合重点政策任务范围(见附件1),并按“一项目一方案”的方式编制实施方案(参考模版见附件2)进行申报,且项目资金不得用于《广东省涉农资金统筹整合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见附件3)所列内容。
2021年省级涉农项目申报入库的最后时限为2020年6月30日,请在各市(区)规定的时间内(各市区不一,具体请咨询当地农业农村局)报送,以免错过审核、入库时间。
附件:
附件3:关于印发《广东省涉农资金统筹整合管理办法》的通知(粤财农【2019】115号).pdf
江门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