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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发展改革主管部门、科技主管部门、应急管理部门:
现将《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关于组织开展安全应急装备应用试点示范工程申报工作的通知》(粤工信民爆函〔2021〕11号)转发给你们。为做好我市组织试点示范工程申报工作,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市(区)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安全应急装备应用试点示范工程申报工作,积极发动辖区内相关单位组成联合体开展申报。
二、请申报联合体按照国家及省通知明确的申报要求,按照申报书(附件2)要求,编制《安全应急装备应用试点示范工程申报书》,并向所在市(区)的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每个牵头单位可最多申报2个项目,每个项目仅可选择1个试点方向。
三、请各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发展改革主管部门、科技主管部门、应急管理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将相关材料(各一式2份,含电子版)及汇总表(附件3)于3月22日(第一批)、9月20日(第二批)报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同时抄报市发展改革局、科技局、应急管理局。
四、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将按照《通知》要求,会同市发展改革局、科技局、应急管理局,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申报联合体通过地市初审后,于3月31日(第一批)、9月30日(第二批)前登录国家安全应急产业大数据平台(http://safetybigdata.org)在线申报系统,提交除推荐意见外的其他相关材料。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联系人:雷路华,电话:3279773;
市发展改革局联系人:伍美娟,电话:3276622;
市科技局联系人:陈慧媛,电话:3129001;
市应急管理局联系人:马均洪,电话:3279882。
江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江门市发展和改革局
江门市科学技术局 江门市应急管理局
2021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