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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广东省商务厅关于下达2020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外贸发展方向)项目计划的通知》(粤商务贸函﹝2020﹞44号)要求,现将江门市2020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省专项资金(促进外贸发展方向)资金分配计划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为:2020年3月19日至3月25日(共7天)。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及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及证明材料。凡匿名或假冒他人姓名反映问题的,或未提供可查证的线索,或逾期提供证据材料的,不予受理。

  联系方式:

  一、促进外贸发展事项

  (一)进口贴息项目。

  联系人:梁小姐,电话:3507362。

  (二)出口企业开拓国际市场项目。

  联系人:谭先生,电话:3507350。

  二、进出口公平贸易事项

  联系人:刘小姐,电话:3507352。

  三、外经贸运行监测分析事项

  联系人:赵先生,电话:3501886。

 

  附件:江商务贸发2020043号附件——2020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外贸发展方向)拨付明细表2020-03-19公示.xls

 

  

江门市商务局

  2020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