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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实施2019年“大专项+任务清单”(省农业科技创新平台项目)的通知》(粤科函农字﹝20191446 号)、《广东江门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建设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与相关要求,以园区为载体大力发展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完善农业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示范推广体系,激发农业农村创新创业活力,优化农村创新创业环境,探索园区和区域现代农业发展的新路径、新模式。现组织开展国家级农业科技园区建设项目(广东江门)申报工作。

 

  一、  项目类别与方式

  根据申报类别,“国家级农业科技园区建设”项目申报主要为农业科技类。资金支持方式采用事前立项资助或奖励性后补助。项目实施年限不超过2年。

 

  二、  支持领域与方向

  (一)特色种业(种植)科技成果转化和新产品开发

  1. 资助强度:每个项目资助20-40万元,支持2-3项。

  2. 项目研究内容:以种业成果的研发转化与市场化转化为目的,重点承担整个江门市及周边地区种植类特色种业的种苗研发、成果转化、种质圃建设、种籽培育等。研发当地特色果蔬、花卉苗木、水稻、玉米、南药、木薯品种等,高标准建设种质苗圃,进行种籽培育研发。同时研发装备精良、设施完善、技术精湛、水肥一体的种植技术,带动农作物种业扩繁推广及产业升级。

  3. 绩效目标:引进开发1~2个新品种,配套相关种植技术。

  (二)特色种业(养殖)科技成果转化和新产品开发

  1. 资助强度:每个项目资助20-40万元,支持1-2项。

  2. 项目研究内容:围绕当地特色畜类、禽类、渔业等进行研究,采用高效、高质、绿色环保技术,建好品种场、育种场、原种场、各级种场。利用现代分子育种等先进技术,研发新品种,积极引进外地优良品种进行本地化转化,同时对其生长环境和生长因素进行研究,促进养殖种业及养殖业的全面发展。

  3. 绩效目标:引进开发1~2个新品种,配套相关养殖技术。

  (三)农产品加工项目

  1. 资助强度:每个项目资助20-40万元,支持1-2项。

  2. 项目研究内容:对具有本地特色或优势产业的农产品的开发与加工进行综合利用研究,提升改良装备,开发农产品的关键生产加工技术,推进“生产+加工+科技+品牌”一体化发展,进一步提高当地农业资源的利用率,提高农产品的附加值。

  3. 绩效目标:开发1~2个农产品,建立农产品品牌。

  (四)农业科技综合类项目

  1. 资助强度:由广东江门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理部门承担,项目立项金额30-50万元,支持1项。

  2. 项目研究内容:(1)结合园区已建成的生物工程中心,引进香蕉抗病品种,建立种质圃,筛选适合江门地区大面积推广的品种,并研究相应的快繁技术方法,建立组培苗扩繁栽培示范点并推广应用,以此促进核心区特色种业(种植)研发园建立。(2)支持参加中国创新创业大赛现代农业专业赛事等创新创业活动,营造园区创新创业氛围,推动园区单位农业科技水平不断提高;(3)开展农业技术科普教育与培训,结合现代农业、特色种业和生产实际等需要,开展针对性强、务实有效、通俗易懂的农业技术科普教育与培训,促进农业先进实用技术的示范与推广。

  3. 绩效目标:(1)开发1套香蕉组培扩繁体系;(2)建立1个香蕉种质圃;(3)农业技术科普教育与培训5~10次。

 

  三、申报程序和要求

  (一)申报程序

  1. 由广东江门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理部门负责申报组织工作。

  2. 项目申报单位按指南要求撰写有关申报材料,申报材料包括:申报单位基本证照及上年度财务报告,项目申报书(见附件)、项目实施方案,以及能够充分证明单位科研能力的(如科技研发、知识产权)其他证明材料。并打印装订1式3份提交到江门市农业科技创新中心(地址:江门市开平市苍城镇江门市现代农业综合示范基地)。同时提交电子版1份。

  联系人:王泽煌,联系电话:18819265939,邮箱:cxzx008@163.com。

  (二)项目申报要求

  1. 扶持对象。参与广东江门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建设的企业、高校、研究所、新型研发机构、合作社等单位。法人代表具有良好的社会形象和诚信记录;经营业绩良好,具有一定的经营规模、技术条件和经济实力;财务规范、管理严格,资产优良,不欠税、不欠工资、不欠社会保险金;与农民以多种形式,形成联结紧密、科学合理的利益共同体。

  2. 财政补助资金使用要求及范围。参照《江门市农业局专项资金与项目管理实施办法》等相关制度,加强财务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障资金安全。财政资金不能用于基础设施建设。

  3. 已有 1 项到期未验收,或者 2 项在研的省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科技创新平台类除外)的单位不得申报。

 

  四、项目评审与管理

  (一)项目评审

  1、由广东江门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理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推荐至江门市科技局。

  2、江门市科技局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论证,提出立项项目。经江门市科技局党组会议审议后,会同市财政部门报送省科技厅、财政厅备案。

  (二)项目过程管理

  项目计划下达后,由江门市科技局会同市财政部门做好项目资金下达工作,江门市科技局牵头做好项目合同签订、执行检查、项目验收等工作。广东江门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理部门须加强对项目的日常管理,确保项目实施工作有序推进。

 

  五、申报时效

  本项目实行限期申报、集中受理。2019年11月13日为项目申报的截止时间。

 

  附件:2019年“大专项+任务清单”(省农业科技创新平台项目)项目申报书

 

                                                                             江门市农业科技创新中心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