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蓬江区、江海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
近年来以农业生产托管为主要形式的农业专业化社会化服务在现代农业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逐步成为推动撂荒地复耕复种、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供给的重要手段。为进一步发挥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组织在推动撂荒地复耕复种中的作用,现开展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组织遴选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优中选优,推荐服务组织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在前期开展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组织摸底工作的基础上,参考《择优推荐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组织标准(参考版)》(附件1),择优推荐有意愿开展撂荒地复耕复种且具备农业社会化服务能力的服务组织,作为开展撂荒地复耕复种项目的后备力量。其中蓬江、江海区至少推荐1家,新会区、鹤山市至少推荐2家,台山、开平、恩平市至少推荐3家,推荐要求和材料格式见附件2。
二、把握要求,按时上报材料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在择优推荐服务组织时要坚持公平、公正原则,并对推荐材料的真实性进行把关,并于2022
年5月25日前将《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组织推荐表》(附件3)和文字材料报市农业农村局(农村合作经济指导科)。
附件:1.择优推荐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组织标准(参考版)
2.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组织推荐相关要求
3.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组织推荐名单汇总表
江门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5月23日
(联系人:方妍乔;联系方式:3887796)
附件:
附件1:
择优推荐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组织标准(参考版)
项目 |
具体标准 |
主体资格合法 |
1.依法在市场监管登记注册,未被相关部门列入异常名录或标记为异常状态。 |
2.组织章程制度健全,内部管理规范,组织成员相对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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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有独立的银行账户,执行相关行业会计制度,配备必要的会计人员或实行委托代理记账、核算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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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能开具农业社会化服务相关税务发票且拥有一定农业社会化服务经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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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实力较强 |
1.具备与服务能力、服务规模相适应的设施或设备。 |
2.具有较大的服务规模,服务面积或服务农户数量居所在县(市、区)同类服务主体前列。服务对象满意率高,未出现服务质量纠纷和投诉或者及时化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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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主要经营服务者接受过专业技能培训,掌握耕、种、防、收等环节的相关专业知识和较先进的生产、管理、服务技能,熟悉并能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提高服务水平。服务人员取得相应的从业资格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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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方式规范 |
1.按照国家、行业规定的质量标准和生产技术规程开展相应服务,并制定具体的服务标准、规范和制度。 |
2.执行规范化服务合同示范文本,与服务对象签订服务合同,签约率达95%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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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制定符合绿色增效要求的服务技术标准,建立完善的服务操作规程,服务过程严格按照标准使用化肥、农药等生产投入品,农业废弃物实行无害化处理,农业资源利用率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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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质量优良 |
1.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无服务安全事故、环境污染或其他损害公众利益的重大事件,无行业通报批评、媒体曝光等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舆情事件,无不良信用记录,无涉农服务纠纷。 |
2.能够通过信息化手段实现服务的核验、可追溯等工作,主要服务环节基本实现机械化、信息化。 |
附件2:
一、推荐的服务组织。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组织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规章,依法在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未被相关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标记为异常状态,能开具农业社会化服务相关税务发票且拥有一定农业社会化服务经验,为在我市范围内有意愿开展撂荒地复耕复种且具有一定能力、可提供有效稳定服务、市场化运营规范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基层供销合作社等各类农业生产托管服务主体。
二、材料要求。材料内容应重点突出、情况真实、数据准确,文字表述简明流畅。具体形式包括摘要和正文两部分,摘要字数200-300字,用简洁文字描述推荐主体发展壮大的特点、服务模式和总体成效等;正文包括基本情况(包括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的成立年限、服务规模、服务装备、技术人员、技术人员持证情况等)、主要做法、经验成效等内容,字数3000-5000字。
附件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