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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扩大医疗保障政策宣传的覆盖面,提高新会区群众对医疗保障政策法规的知晓率和认知度,激发群众参加医疗保险的热情,推动医保扶贫等重点工作,切实增强参保群众的获得感,我局拟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第三方组织进社区、进农村开展医疗保障政策法规的宣传,欢迎有意向的服务单位积极响应。

  一、服务内容

  通过社区宣传的方式在新会辖区范围内开展医疗保障政策法规的宣传,覆盖新会区所有的镇(街),其中会城街道需覆盖所有的社区。

  二、服务时间

  2020年10月至2021年4月(具体以合同约定时间为准)

  三、服务费用

  此次项目费用最高限额为6.6万元,最终购买服务价格不得超过最高限价。

  项目结算方式:项目经费采用分期支付办法,在签订合同后,首期支付90%给乙方,作为乙方的项目启动经费,余下10%待项目完成,验收合格后两周内支付。

  四、服务商资质及资格要求

  (一)需在新会区民政部门注册认可的、从事社会工作服务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并且登记的业务范围中要与本项目服务内容相关;

  (二)具有良好的社会公信力以及社会工作专业服务能力,至少配备2名全职持证社工;

  (三)具有在新会区开展社区宣传活动的经验。

  五、服务要求

  (一)2020年11月协助在新会区开展一场参保发动集中宣传活动;

  (二)2021年4月协助在新会区开展一场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集中宣传活动;

  (三)在新会辖区范围内开展医疗保障政策进社区进农村宣传活动,需覆盖新会区所有的镇(街),其中会城街道覆盖所有的社区,通过派发宣传资料、现场咨询答疑、有奖问答活动等多种形式进行。

  (四)活动所需的小礼品包括环保袋、纸巾、雨伞、水杯等,由甲方设计,乙方联系厂家制作,价格约3万元。

  (五)派发的宣传资料包括宣传小册子、宣传折页等,由甲方提供内容,乙方联系印刷公司印刷,费用约1万元。

  (六)两场集中宣传活动需提供计划书、新闻稿、总结文书等资料,医保政策进社区进农村宣传活动需提供一份完整的计划书、每次活动的照片、满意度和知晓率调查问卷回执等。

  六、评分办法及标准

  我局组织相关人员组成遴选小组,由遴选小组按照评分标准打分,从得分超过60分的响应单位中选取最高得分单位作为我局的宣传服务单位。

  具体评分标准:

  1.价格评审评定(30分)

  重点评定:承诺服务价格高低

  2.服务评审评定(70分)

  (1)服务单位评定(20分)。

  重点评定:管理规范;服务单位队伍稳定(人员变动情况);信誉度(社会评价)。

  (2)服务单位团队评定(30分)。

  重点评定:专业方向(近两年承担相关工作情况);工作经验(从事宣传工作的年限,近两年开展的全区性社会工作情况)。

  (3)分析评估项目合同评定(20分)。

  重点评定:合同应对服务承诺程度。

  七、提供材料

  根据评分标准提供相关材料。重点提供:

  1.服务单位资质情况;

  2.拟安排的服务团队成员资质情况、专业方向、取得的    成果或荣誉等材料;

  3.进社区进农村宣传医保政策法规项目合同草案;

  4.其他应提供的材料。

  响应文件必须提供1份正本2份副本,加盖响应单位公章。按顺序装订成册并密封,密封袋需注明项目名称、响应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

  八、确定中选服务方

  中选原则:为了更好地完成宣传项目,提升参保群众满意度,避免只唯价格论,采购方成立遴选小组,遴选小组将根据本公告第六项评定办法及标准确定中选服务方。

  九、违约责任

  服务方须对任何有关采购方的资料保密,未经采购方同意,不得用作其他用途。不得超过采购方委托的服务范围。服务方存在以下违约行为则终止合同,赔付已支付费用:

  (一)不接受采购方的考核或抽查;

  (二)服务态度恶劣,给采购方造成了严重影响;

  (三)没有按照采购方要求的数量、质量、时间和内容完成服务,经双方协调还是不能按时完成;

  (四)中选后将服务项目外包其他单位;

  (五)不服从采购方对数据安全的管理要求,未经采购方同意,直接或间接以告知、公布、发布或其他任何方式使用本项目的有关数据。

  十、采购方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江门市医疗保障局新会分局

  联系地址:江门市新会区冈州大道中12号

  联系人:蔡瑞娥

  联系电话:6931987

  十一、公告时间

  有效时间为2020年10月10日-10月13日,截止后不再受理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