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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推动招商引资工作信息化,提升招商引资实效和项目服务水平,我局拟委托第三方建设江门市招商项目服务平台,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平台建设目标

  (一)总体目标

  一是通过信息化平台建设,强化部门的整体联动,建立招商引资项目动态管理一张图,规范和优化招商引资项目工作流程,压缩审批时限,打通项目各阶段数据共享通道,整合资源信息,实现项目的全生命周期管理与全过程实时监管。二是建立项目大数据平台,实现数据智慧化、可视化,为招商引资工作管理与决策辅助提供数据支撑。以信息化管理为手段,建成一套纵向一体化、全程化,横向集成化、协作化,过程可视化,监管实时化,操作标准化、规范化的招商引资项目服务系统,满足招商引资项目在规范化管理、精细化服务、全程化监察、实时化进度跟踪、可视化统计分析、智慧化决策辅助等方面的信息化需求。

  (二)具体目标

  1.招商工作在线化

  实现招商引资线上自动化全过程管理,覆盖招商引资全过程在线信息化管理,提高工作效率。

  不同层级的各个职能部门,能够在一个统一的平台上,协同协作,共同完成招商引资的工作。通过招商引资工作管理,提醒和督促项目进展和状态更新,保障项目的有效推进。实现对项目从咨询、跟进到最后落户的全过程智能管理。

  2.项目信息共享化

  实现资源整合,共享共用。最大限度利用现有平台及数据,打通业务数据通道,实现数据共享,促进数据最大化利用。整合招商部门与项目落地各职责部门项目资源信息,实现全生命周期管理;整合商务局与各区县的招商引资信息,实现全市项目信息共享;整合各区县的招商引资资源,实现统一部署,整体规划;实现图片、文档、视频材料及招商资料信息的共享共用,提升工作效率。

  3.进度监管实时化

  实现招商项目线上全过程、全生命周期监管,实现项目进度的动态跟踪、实时监控。

  对项目进行分阶段管理,各个阶段的状态一览无余,并比对计划时间与实际时间、计划投资与实际投资,根据各阶段限时办理时限要求,进行预警提醒,防止项目由于时间搁置遗忘。

  4.项目数据可视化

  实现招商项目管理一张图,项目信息智能化统计分析,可视化展示,为管理决策提供数据支撑。

  通过对项目数据的分析,对不同项目、不同情况,及时提供有针对性的服务,促使项目尽快签约、尽早落地、尽早投产。对各种状态的项目,按周期、类型、区域、金额等指标进行统计汇总生成图表,方便查看。

  (三)项目内容

  1.建设项目信息资源库

  主要功能模块有:项目信息库建设、客商信息库建设、载体信息库建设。

  2.招商项目动态管理子系统

  主要功能模块有:工作人员首页、我的项目、我的任务、项目库、客商管理、载体管理、专家库、政策管理、招商动态、数据报送、基础设置、系统公告与消息。

  3.数据共享与数据对接子系统

  主要功能模块有:开办企业类数据共享、土地招拍挂类数据共享、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数据共享(预留接口)、历史数据处理。

  4.统计分析与数据展示

  主要功能模块有:统计报表、数据报表。

  5.基础支撑平台

  主要功能模块有:系统设置、个人设置。

  6.移动端建设

  主要功能模块有:首页、管理、统计。

  (四)建设内容清单

招商项目服务平台建设内容一览表

序号

系统名称

功能模块

功能项

建设/对接

备注

 

1

建设项目信息资源库

项目信息库建设

项目信息管理

建设

   

2

项目信息库的构成

建设

   

3

数据来源

建设

   

4

客商信息库建设

客商信息管理

建设

   

5

客商信息库的构成

建设

   

6

数据来源

建设

   

7

载体信息库建设

载体信息管理

建设

   

8

载体信息库的构成

建设

   

9

数据来源

建设

   

10

招商项目动态管理子系统

工作人员首页

个人信息

建设

   

11

待办任务

建设

   

12

快速入口

建设

   

13

招商动态

建设

   

14

年度项目分类统计

建设

   

15

我的项目

项目分类统计情况

建设

   

16

项目投资情况

建设

   

17

招商动态

建设

   

18

收藏

建设

   

19

待办任务

建设

   

20

我的任务

待办任务

建设

   

21

已办任务

建设

   

22

项目库

我的项目

建设

   

23

项目新增

建设

   

24

项目维护

建设

   

25

项目信息

建设

   

26

项目中止重新分发

建设

   

27

项目管理

建设

   

28

客商管理

客商管理

建设

   

29

我的客商

建设

   

30

载体管理

载体管理

建设

   

31

我的载体

建设

   

32

专家库

专家库

建设

   

33

政策管理

政策管理

建设

   

34

招商动态

招商动态

建设

   

35

数据报送

数据上报

建设

   

36

报送历史

建设

   

37

基础设置

项目库设置

建设

   

38

公共信息

建设

   

39

载体库设置

建设

   

40

活动库设置

建设

   

41

系统公告与消息

系统公告与消息

建设

   

42

数据共享与数据对接子系统

开办企业类数据共享

工商登记

对接政数局大数据平台获取业务数据

   

43

土地招拍挂类数据共享

土地招标拍卖挂牌交易

对接政数局大数据平台获取业务数据

   

44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数据共享(预留接口)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数据共享

对接政数局大数据平台获取业务数据(预留接口)

   

45

不动产登记类数据共享

不动产登记

对接政数局大数据平台获取业务数据

   

46

历史数据处理

历史数据迁移

建设

   

47

统计分析与数据展示

统计报表

项目投资情况统计表

建设

   

48

项目内外资情况统计表

建设

   

49

项目行业分布情况统计表

建设

   

50

五大新兴产业情况统计表

建设

   

51

数据报表

个性化报表

建设

   

52

基础支撑平台

系统设置

组织机构管理

引用

   

53

用户管理

引用

   

54

权限管理

引用

   

55

流程设置

引用

   

56

日志管理

建设

   

57

个人设置

个人设置

引用

   

58

移动端建设

首页

首页

建设

   

59

管理

我的项目

建设

   

60

项目管理

建设

   

61

客商库

建设

   

62

载体库

建设

   

63

招商动态

建设

   

64

招商政策

建设

   

65

统计

项目投资情况

建设

   

66

项目内外资情况

建设

   

67

项目行业分布情况

建设

   

68

五大新兴产业

建设

   

  (五)技术路线

  本项目基于全市统一的政务应用开发集成平台(简称:APaaS平台)进行开发和建设,在平台提供的统一的组织机构、开发框架、流程引擎基础上进行开发设计,并使用aPaaS平台统一登录入口,权限管理实现用户在政务外网对应用系统的访问。

  (六)完工期

  本项目应在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20个日历天内完成项目准备、需求调研、应用系统开发、测试及部署,系统集成、运行环境搭建、并实现系统上线。

  (七)售后服务要求

  1.成交供应商提供的相关产品质量应符合国家标准。

  2.成交供应商提供系统开发部署正常运行后开始计算1年(12个月)的系统维护服务。

  3.成交供应商负责培训招标人的使用人员,直至完全掌握产品的操作和日常维护。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或登记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应提交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法人资格凭证。

  (三)不得为“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及“信用江门”(http://xyjm.jiangmen.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要求

  (一)报价要求

  本项目预算最高限价(含税)人民币玖拾肆万伍仟壹佰伍拾元整(¥945,150元)。供应商报价时需提供详细的费用预算明细表,报价不得违反有关法律法规。

  (二)资料提交要求

  投标单位须按照要求提交本次投标有关资料(详见附件1)。请有意向的单位于2020年9月3日前向江门市商务局咨询详细情况并提交报价资料,报价截止时间为2020年9月3日下午5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江门市商务局(地址:江门市蓬江区白沙大道西10号)。

  四、投标文件的编制、装订、密封要求

  (一)投标文件的编制

  1.投标供应商须按本通告附件的投标文件格式要求编制提供投标文件一式叁份(正本一份,副本两份,正、副本内容不一致的以正本为准)。投标文件须按要求加盖单位公章。

  2.本次招标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方案,一个报价,多方案、多报价将不被接受。

  3.投标供应商的报价为一次性报价,即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价格固定不变,其报价均包括培训费、标的产品、其他附件、安装、一切税费(包括关税、增值税等)、资料、质保期等相关的全部费用。

  4.供应商如对本招标项目报价,即表示认可我方提出的全部要求,且不可撤回。否则,该供应商在一年内不得参与我方组织的任何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必须满足于(但不限于)我方提出的采购需求。

  (二)投标文件的装订

  投标文件的正本及每一份副本应分别装订。装订应采用普通订书机装订或胶装,不得采用活页夹装订;否则由此造成松散、脱落的,后果由报价供应商自负。

  (三)投标文件的密封

  投标文件的正、副本均须密封在密封袋内,密封袋上应标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投标人名称,封口处须加盖单位公章。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五、评标办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详见附件2)确认采购项目的中标人,请投标人根据项目要求提供投标资料并报价,报价不得超过本项目的最高限价,否则无效。

  六、款项支付

  分期付款:

  1.合同签订并生效后,招标人收到发票后15日内,向财政申请划款并财政资金到位后,支付合同进度款金额人民币伍拾柒万陆仟叁佰柒拾壹元伍角(¥576371.5元);

  2.项目验收通过,招标人收到发票后15日内,向财政申请划款并财政资金到位后,支付合同金额剩余款项。

  七、其他事项

  (一)本招标通告中货币单位均为人民币。

  (二)投标供应商未达到开标规定的或经评审没有合格供应商的,招标人按相关规定另行处置和发布通告。

  (三)招标人向报价供应商提供的有关供货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供报价供应商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报价供应商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投标供应商因自身原因未到供货现场实地踏勘的,成交后签订合同时和履约过程中,投标供应商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由,提出任何形式的增加合同外造价或索赔的要求。

  (四)成交供应商不得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转包给其他企业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否则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

  八、联系方式

  如供应商有疑问,请于2020年9月3日前将疑问内容以电话方式联络本单位,联系电话:0750-3507340。

 

  

  附件1:投标文件格式.doc

  附件2:综合评审表.doc

       

 

  江门市商务局

  2020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