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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江门市高层次人才认定评定和举荐办法》的要求,为做好优秀高层次人才选拔,决定组织开展江门市2020年上半年高层次人才评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826日至915日。

二、申报条件:

(一)高层次人才的申报人不受国籍、地域、户籍限制。

(二)凡在我市就业(在我市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创业(已办理工商注册登记或取得《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并在我市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或柔性引进的(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柔性引进工作协议,且每年在我市工作时间累计3个月以上),均可申报评定为我市的高层次人才。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人员不列入评定对象。

(三)高层次人才申报人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专业基础扎实,自主创新能力强,学风正派,具有严谨求实、探索求知、崇尚真理的科学精神。

3、取得突出业绩和成果,并与目前所从事的工作密切相关。

三、评定标准: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按照《江门市高层次人才目录分类》(详见附件)执行。

四、受理机构:申请者向用人单位提交申请材料,由用人单位加具意见后送辖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详见附表)。

五、申报材料:

1. 江门市高层次人才评定申请表(详见附件);

2.本人身份证件(护照)、相关学历学位鉴定或网上查询结果或认证报告、资格证书、相关荣誉证书;

3.劳动合同(聘用合同)或项目合作协议书。

 

 

      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826

 

附件:

 

江门市高层次人才评定申报人员名册表.xls

江门市高层次人才评定申请表.docx

江门市高层次人才认定评定和举荐办法.pdf

江门市高层次人才目录分类.pdf

 

 

 

 

 

 

 

 

 

 

 

 

 

附表

江门市高层次人才评定受理机构

 

 

市直

江门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江门市蓬江区堤东路93号

0750-3506898

蓬江区

全国博士后创新(江门)示范中心蓬江分中心

江门市蓬江区胜利路152号珠西创谷2412室

0750-3328330

江海区

江门市江海区人才技术服务中心

江门市江海区金瓯路288号

0750-3891658

新会区

江门市新会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高层次人才受理专窗4号窗)

江门市新会区会城冈州大道中12号

0750-6116866

鹤山市

鹤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高层次人才服务专窗

鹤山市沙坪街道水围新村八座138号

0750-8933156

台山市

台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交流管理办公室

台山市东城大道92号

0750-5650985

开平市

开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股

开平市三埠街道东兴中路20号职业训练中心

0750-2290938

恩平市

恩平市人社局就业促进和职业能力建设股

恩平市冯如广场侧市人社局三楼

0750-77173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