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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现将《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工业企业知识产权运用试点推荐工作的通知》(粤工信创新函〔2020〕942号)转发给你们,请做好以下工作:
一、积极发动企业申报。工业企业知识产权运用试点原则上以企业自主申报为主,请各市(区)工信部门对照推荐条件,会同属地市场监管部门,积极发动在知识产权运用方面有基础、有特色、有成效、有行业带动作用的工业企业申报。
二、做好推荐相关工作。请按照通知要求,指导申报企业做好线上和线下资料编制工作,在10月26日前把推荐函(需属地工信部门盖章)、企业名单、申报书纸质版(一式两份、电子版光盘一份)报送我局。
三、配合做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我局是江门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之一。请各市(区)工信部门以本次发动企业申报知识产权运用试点为契机,认真梳理有关促进工业企业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措施和亮点,在11月30日前把相关工作情况报到我局。
江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年10月15日
(联系人:越超,电话:32798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