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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 急

 

  江财工〔2020〕18号

 

  

各市(区)财政局:

  为做好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贷款贴息资金申报工作,现将《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做好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贷款贴息申报工作的通知》(粤财金〔2020〕11号)转发给你们,请按要求组织本地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申报贷款贴息资金,汇总相关贷款贴息申请材料,包括:贷款贴息资金申请表、2020年1月1日后疫情防控期内新生效的贷款合同以及贷款发放凭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等,于2020年4月25日前向市财政局申报。

  (联系人及电话:范志平 3501961)

 

  江门市财政局

  2020年2月13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市发展改革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审计局、中国人民银行江门市中心支行。

  江门市财政局办公室               2020年2月1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