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转发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0年畜禽
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的通知
蓬江区、江海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各市(区)农业农村局:
现将省农业农村厅《转发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0年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组织本辖区内符合申报条件且自愿申报的规模养殖场,认真填写《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申请书》,并按照《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现场考核评分标准》进行自评。各市(区)对自评合格的,经审核同意后,择优推荐1个示范场,于5月20日前将《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申请书》及相关证明材料(附件2,一式7份)连同电子版材料一并报我局畜牧与饲料科。
附件:转发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0年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的通知
江门市农业农村局
2020年5月6日
(此页无正文)
(联系人:陈嘉琪,联系电话:0750-3887852)
20200506转发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0年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的通知.pdf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