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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保障我市城区智能化监测节点的正常运作,现公开采购江门市城区智能化监测节点路测和维护服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背景

  近年来,为大力推进智能化无线电管理技术手段发展,有效促进无线电管理技术手段创新,江门市积极开展“网格化无线电监测网移动监测点监测和应用试点示范”工作,依托公共、公务交通载具平台建设微型智能化节点,丰富智能化无线电监测网数据采集手段,补充固定监测节点覆盖欠缺区域。目前,已建成城区智能化移动监测节点25套,包括安装在出租车、公交车、公务船上的移动监测设备18套,安装在监测车的移动路测设备1套,可搬移式移动路测设备6套。

  为确保城区智能化监测节点正常运作和长期稳定运行,安装在四市三区的出租车、公交车、公务船上的监测设备需要有关载体营运公司提供日常路上、水上监测数据采集。此外,所有城区智能化移动监测节点设备均需要定期检查维护和及时抢修,还需要进行智能化监测节点系统的营运维护、网络维护等工作。目前,该服务于2020年9月到期。为确保现有监测设备及无线电大数据监管平台的正常运作,现决定继续采购一年的路测和维护服务。

  二、项目采购内容

  (一)定期检查维护和及时抢修25套城区智能化移动监测节点,包括安装在出租车、公交车、公务船上的移动监测设备18套,安装在监测车的移动路测设备1套,可搬移式移动路测设备6套。

  (二)委托运营监测的出租车、公交车、公务船进行移动监测(即路测)工作,并对运营监测的出租车、公交车、公务船定期支付运营监测费。(共15套,其中以出租车为载体的移动路测设备9套、以公务船为载体的移动路测设备2套、以及公交车为载体的移动路测设备4套。)

  (三)本项目服务有效期为: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一年内。

  三、服务要求

  (一)维护服务要求

  每半年进行1次的巡检维护。按照要求对目前建成的城区智能化移动监测节点共25套,包括:安装在出租车上的移动路测设备9套,安装在公交车上的移动路测设备7套,安装在公务船上的移动监测设备2套,安装在监测车上的移动路测设备1套,可搬移的移动路测设备6套及智能化监测节点平台系统,派出具有丰富售后服务经验的人员进行巡检维护,确保设备正常运行。具体维护如下:

  1.外观性维护、常规环境清洁(设备清洁、散热部件清洁)、系统软硬件检查(硬件是否正常运行、软件是否存在BUG,是否需要更新打补丁)、供电系统的安全确认等。

  2.定期远程维护:每周一次对监测系统进行远程测试并做记录,各类故障会及时上报。每月对平台系统及移动监测节点运行情况统计,并形成月度运维报表。

  3.现场设备的维护:对指定设备提供维护服务,同时根据相应的技术指标,保持设备的正常运作。

  4.预防性维护:对已建移动监测设备,派出具有丰富售后服务经验的人员进行巡检维护。

  5.故障修复:及时发现故障点,诊断出故障原因,并结合实际环境提出切实可行的故障解决方案。

  6.应急保障:重大事件、应急通信保障任务以及国防动员等任务的现场保障。

  7.城区智能化监测节点建设工程和省“网格化无线电监测网移动监测点监测和应用试点示范”项目的设备和系统的维护。

  8.要配备运行维护服务设备数量(25套)20%的备机数量(5套),设备需长时间维修时能替换以保障监测节点正常运行。

  9.安排工作人员现场协助采购方完成无线电频率使用率评价工作。

  10.每年至少开展一次系统功能及设备使用培训。

  (二)移动监测服务要求

  1.要保证每台出租车每周不少于56小时行进监测。

  2.每台出租车每周行进监测距离不少于700公里。

  3.遇有紧急事件,采购方可以临时要求车辆在指定区域、指定路线行进监测3小时(每月不超过4次)。

  4.出租车、渔政船、公交车上的路测设备及其引发的安全责任全部由供应方承担,采购方不承担责任。

  5.其他具体要求由双方商定。

  四、采购预算和报价要求

  本项目预算为34.04万元人民币。供应商应当报出一个确定的金额。报价应为人民币含税全包价,包含运营监测费、设备维护费、交通费、餐费、发票税费等完成相应工作所需全部费用。

  五、采购方式及流程

  符合报名条件的单位自愿报名,并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市工信局通过集中评审方式确定中选单位并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下发通知确认中选单位并签订服务采购合同。

  六、报名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

  (二)具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完善的财务会计制度,以及良好的业绩和信誉 。

  (三)供应商不得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四)具有履行合同协议所必需的设备和人力资源,以及开展业务的专业水平和能力。

  (五)履行职责所必需具备的其他资质和能力。

  七、报名文件

  (一)单位概况(包括但不限于:单位设置情况、人员基本情况、业绩、项目案例等);

  (二)服务项目实施工作方案;

  (三)有效的营业执照、身份证明文件、相关资质证书和证明复印件;如有同类项目实施经验和能力证明材料,需同时提供。

  (四)工作费用报价;就项目各项支出费用进行报价(须承诺实际支出费用低于报价以实际支出费用结算,实际支出费用高于报价按报价结算)。

  (五)报名文件统一用A4纸按顺序打印,一式六份,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八、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9月25日

  报名单位请于上述时间前将报名文件送至江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逾期不予受理。报名单位对所提供文件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其报名资格。

  九、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江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联系人:吴向晖

  联系电话:0750-3988936

  传真:0750-3301215

  联系地址:江门市蓬江区龙湾西路30号

  邮政编码:529000

  

 

江门市工业和信息局

  2020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