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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根据《江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江门市促进工业企业上规模专项资金实施细则>的通知》(江工信中小〔2021〕20号)要求,现就做好2022年江门市促进工业企业上规模专项资金(第一批)申报及审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及奖励标准

    对2021年新发展上规模并统计入库(以下简称“小升规”)的工业企业进行奖励,每家企业奖励10万元。

    二、奖励条件

    奖励对象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在江门市行政区域内办理商事、税务登记,依法经营和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健全的管理及财务制度。

    (二)按规定申报纳入企业一套表联网直报,并经相关部门审核确认。

    (三)近三年内信用良好(没有被纳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发生重大安全、环保、质量事故。

    三、申报材料

    江门市工业企业“小升规”奖励资金申请书暨承诺函(见附件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注明与原件一致)。

    四、工作要求

    (一)请各县(市、区)认真做好项目评审,经局党组会议审议,并进行公示后,将审核结果于4月18日前报送我局,需同时附《江门市工业企业“小升规”奖励资金汇总表》(见附件2)。

    (二)其他事项。后续“江门市促进工业企业上规模”项目将正式上线江门市惠企利民服务平台,届时请登录“江门市惠企利民服务平台”查阅相关详情。

  

 

  江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3月16日

  (联系人:胡莹冰,联系电话:3279709)

  

附件3:

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联系电话

县(市、区)

负责股室

联系电话

蓬江区

工业发展股

3833008

江海区

企业服务股

3897735

新会区

中小企业与民营经济股

6631059

台山市

经济运行股

5521199

开平市

经济运行股

2317900

鹤山市

中小企业股

8888393

恩平市

企业服务股

71159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