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根据《江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江门市促进工业企业上规模专项资金实施细则>的通知》(江工信中小〔2021〕20号)要求,现就做好2022年江门市促进工业企业上规模专项资金(第一批)申报及审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及奖励标准
对2021年新发展上规模并统计入库(以下简称“小升规”)的工业企业进行奖励,每家企业奖励10万元。
二、奖励条件
奖励对象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在江门市行政区域内办理商事、税务登记,依法经营和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健全的管理及财务制度。
(二)按规定申报纳入企业一套表联网直报,并经相关部门审核确认。
(三)近三年内信用良好(没有被纳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发生重大安全、环保、质量事故。
三、申报材料
江门市工业企业“小升规”奖励资金申请书暨承诺函(见附件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注明与原件一致)。
四、工作要求
(一)请各县(市、区)认真做好项目评审,经局党组会议审议,并进行公示后,将审核结果于4月18日前报送我局,需同时附《江门市工业企业“小升规”奖励资金汇总表》(见附件2)。
(二)其他事项。后续“江门市促进工业企业上规模”项目将正式上线江门市惠企利民服务平台,届时请登录“江门市惠企利民服务平台”查阅相关详情。
江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3月16日
(联系人:胡莹冰,联系电话:3279709)
附件3:
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联系电话
县(市、区) |
负责股室 |
联系电话 |
蓬江区 |
工业发展股 |
3833008 |
江海区 |
企业服务股 |
3897735 |
新会区 |
中小企业与民营经济股 |
6631059 |
台山市 |
经济运行股 |
5521199 |
开平市 |
经济运行股 |
2317900 |
鹤山市 |
中小企业股 |
8888393 |
恩平市 |
企业服务股 |
7115933 |